深圳房地产市场不仅广大市民关注,中央也非常关注。记者昨天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调研组日前来深调研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调研组认为深圳楼市比较规范。
9月4日上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所长、研究员任兴洲率房地产课题调研组一行8人,来深调研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行业发展以及房地产金融等方面的问题,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相关部门及开发企业的意见,为国务院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提供决策咨询建议。
会上,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向考察组一行汇报了我市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总体运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住房保障方面的工作情况。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以及我市部分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认为深圳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较为成熟,市场秩序相对比较规范,很多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具有很好的示范和借鉴意义,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与完善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决策咨询参考。
我市房地产知名研究人士半求认为,今年以来,继国务院职能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多次来深圳调研楼市,并形成初步调研意见上交国务院以后,国务院首次派出决策环节中最后一轮、也是关键的队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到各地进行房地产专项调研。
他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是国务院作出决策之前,最关键的研究机构,因此本次该机构的调研,预示着国务院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观察判断已经接近作出新决策的阶段。预计从10月份开始,房地产的新决策也将逐步出台。
楼盘擅改公共配套要受罚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送市法制办审查
建筑工程擅自改变各类公共配套设施的用途、规模或者布置的,将被处以建设工程土建总造价5%至10%的罚款,如是用于销售的房地产工程将被处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所得。目前,市法制办正在审查《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为配合《城乡规划法》实施,市规划局起草了《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送审稿),并送市法制办审查。送审稿规定,已预售的房地产建设工程申请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共有部分的许可内容的,应当征得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买受人且占总人数2/3以上买受人的明确同意;涉及专有部分的许可内容的,应当征得受到变更影响的买受人的明确同意。
此外,建设工程整体或者局部改造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公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作出答复。
该送审稿还规定,建设工程或临时建设工程未按照已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城市规划实施的影响的,由规划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如果违法行为人逾期不履行,市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或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于销售的房地产建设工程,如果存在超出建筑面积的允许误差范围的情况,将被处违法部分工程土建总造价60%至100%的罚款;擅自变更建设工程各类使用功能比例的,将被处被违法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土建总造价5%至10%的罚款;擅自改变各类公共配套设施的用途、规模或者布置的,处建设工程土建总造价5%至10%的罚款。规划主管部门还应没收其实物或违法所得,并责成其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城市规划实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