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8月24日至31日 地点:城南经适房小区康泽园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南昌市200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换房方案》,今日起至本月31日,经适房换房人可开始办理换房手续,办理地点在城南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康泽园,市民乘坐10路、11路、206路、旅游1线公交车到香江建材城下,沿青山湖大道向南前行1500米可到。办理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406户中签家庭要求换房
据了解,2007年度经适房选房工作结束后,购房家庭大都已选到适合自家居住的经适房,但也有部分中签户对所选住房的位置、户型或面积不是很满意,希望与其他中签户互换。为满足部分中签户的换房需求,使经适房更加人性化配置,7月下旬,我市出台了《南昌市200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换房方案》,并开通经适房换房信息平台,把换房需求信息汇总在市房管局开通的经适房换房信息平台上,供各换房家庭寻找换房对象。
昨日,市民熊宇平先生对记者说,他原先中签认购了城东小区一套经适房,但由于他在洪都上班,希望能换购到城南小区,信息发布后,他已联系到换房对象,并准备去城南小区看房,如果双方都满意的话,他们将于24日去办理换房手续。截至发稿时,记者在经适房换房信息平台上看到,共有406户家庭提交了换房信息。
申请人须同配偶办理手续
记者了解到,换房家庭前往城南小区办理换房手续时,申请人须与各自配偶同时到现场办理,如因故不能到现场办理手续的,须办理委托公证。
此外,办理换房手续时,应携带好申请人本人及配偶身份证、《2007年度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单》、《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原件和预交房款凭据原件。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已交开发建设单位的应取回,已领取《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的,须将合同文本同时交回开发建设单位。
另外,如中签户认购经适房时已办理按揭贷款的,须在贷款银行办理取消贷款手续、结清贷款本息后方可办理换房手续。
有关负责人提醒换房申请人,经济适用住房换房双方不能进行有偿交易,一经发现,即取消交易双方家庭的购房资格,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同时,购房家庭在换房后放弃购房的, 两年内不能再申购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