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供应5000—5500亩,其中经适房建设用地不少于800亩
■全市全年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面积将确保达到总建设量的70%以上
■指导一批有条件的企业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
南昌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关于2007年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公布。今年,我市(含四县)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供应5000-5500亩,其中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供应不低于800亩。同时,我市全年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面积将确保达到总建设量的70%以上。
今年经适房建设用地不低于800亩
今年,我市(含四县)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供应5000-5500亩,其中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供应不低于800亩。对已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我市将逐一进行梳理,加大土地整理力度,按期交付建设用地;对已经交地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限定开工日期,确定上市预售时限,加快审批进度;对由于受让方原因,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工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l/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将按闲置土地处置。
今后,凡拟公开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原则上先由市国土部门进行收储后,委托相关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的要求,对其进行房屋拆迁,完成“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由市国土部门以招标、挂牌或拍卖的方式公开出让。
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要达总量70%以上
对新供应的住房用地,市规划部门在编制用地规划条件时将明确住房套型结构比例,把套型比例作为一项强制性指标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按总量平衡、项目平衡、区域平衡原则控制,并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我市全年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面积达到总建设量的70%以上。
此外,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将以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面积所占比例按100%控制。对于新挂牌的改变原用地性质进行商品住房建设的项目,应以建设中小套型住房为主,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例按70%控制;对已开工建设的分期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如遇规划、建筑方案需调整重新申报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例应不低于40%。
推行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
今年,我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将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进一步简化住房按揭贷款手续,住房保险坚持自愿的原则。
同时,按照“同城同政策”的原则,我市将制订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办法,解决好与原有政策的衔接问题,并抓紧制订《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指导意见》,指导一批有条件的企业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
另外,我市还将进一步消除政策性障碍,大力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居民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
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
据了解,我市将坚持实行租金补贴为主,租金核减为辅的保障方式,通过从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5%的比例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等途径,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稳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
在综合考虑我市目前经济发展水平、房价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我市还将有步骤地放宽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